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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风采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和选课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6-10-09]     点击:[]次    

各盟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定于2017年1月7-8日举行。本学期高一新生考籍注册工作安排在10月11日9:00-20日18:00进行,高二、高三学生选课报名和考籍补注册工作安排在11月1日9:00-15日18:00进行,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年1月7日上午 8:00-9:30 数学,10:30-12:00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下午3:00-5:00 语文(蒙古语文甲、朝鲜语文)。

2017年1月8日上午 8:00-9:30 生物,10:30-12:00 历史,下午3:00-4:30 地理。

二、考试对象及报考要求

本次考试报考对象为已注册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其中,高三年级开考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高二年级开考生物、历史、地理三个科目。高三年级考生,如已考生物、历史、地理三个科目有不合格的,可重新报考相应科目。

三、考籍注册及要求

2016年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的学业水平考试频道进行考籍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1.凡参加过2016年全区统一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招生报名的新生,不需要重新注册和现场照相,仅需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招生报名时自己设置的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系统(学生登录)”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补充后的信息由其就读高中的班主任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考籍注册。对于初中升学考试招生报名时未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的考生,其二代居民身份证由就读高中统一收集后,由所属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信息读取。

2.其他高一新生,如符合自治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规定,但未参加过2016年全区统一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招生报名,需由就读高中统一组织进行考籍信息预注册。

3.完成考籍注册的考生在每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可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姓名及设置的密码登录考籍管理系统选择考试科目并缴费。

4.各普通高中学校及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相关规定,对高一新生考籍注册信息进行认真的复查和审核。凡违规跨盟市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允许注册考籍。

四、考籍补注册及要求

普通高中毕业当年符合我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条件的未注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的“学业水平考试”频道进行考籍补注册。完成考籍补注册即可报考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其中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如果考生本人是从区外高中转入的,就读学校、学籍学校必须在户口所在盟市;

2.高一入学以来考生本人必须在就读学校连续实际就读。

具体审查办法及要求:

(1)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报名时先从网上打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附件一),由就读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其学籍、户籍和连续实际就读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准予其进行考籍补注册和报名;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籍补注册。

(2)资格审查随同报名过程一起进行。对不符合考籍补注册条件而完成考籍补注册手续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籍和报名、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同时,对基层招生考试机构或普通高中学校因资格审查不严或故意为不符合条件考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全部报名工作结束后,自治区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所有考生的信息,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举报。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通过旗县区平台上传。

五、考生报名、考籍注册及补注册注意事项

1.已取得考籍并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可直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学业水平考试频道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系统(学生登录)”,进行选课、缴费,完成报名工作。

2.未注册过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须先在网上进行考籍补注册。补注册通过审核后,然后再选课、缴费。

3.采集照片要求使用统一前景及背景,前景样式为“20162学考”(各地自行制作),背景为“旗县区名称”。

4.网上缴费支持使用各种银联卡,请所有考生提前办理并足额存入报考费用(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25元)。

5.报名时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6年12月30日前取得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须在签订《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二)后,先行办理选课、缴费、指静脉信息采集等正常报名手续。按时履行承诺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否则,报名无效,所交报考费不予退还。

6.所有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必须认真阅读并点击确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其《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和《考生考试规则》等内容。

7.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mgzskszwx”),可及时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发布的相关考试讯息。

此件经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钉钉工作群发布,不再印发纸介质文件,请各盟市转发所属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普通高中学校,并积极做好有关组织宣传和部署落实等工作,确保报名、考籍注册及补注册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

2.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附件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

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

考生

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考籍号(中考考生号)

就读中学及班号

户籍所在地

居住地址

学籍

信息

起止年月

学籍所在学校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高中学籍

情况是否属实:

审核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高中

阶段

实际

就读

信息

年级、学期

起止

年月

就读学校、班级及班主任

班主任签字

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学校所属教育局

审核意见、盖章

高一上学期

高一下学期

高二上学期

高二下学期

高三上学期

高三下学期

旗县

招办

意见

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审查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未打印信息由考生本人填写。

2、考生本人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

本人参加2017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现郑重承诺:

1.本人同意在2016年12月30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同意在2016年12月30日前到报名点补刷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3.同意持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2017年1月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交考试费不需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公民身份号码:

联 系 电 话:

考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