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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内蒙古师大附中蒙古语授课部高中2014年招生简章

[日期:2014-06-11]     点击:[]次    

一.宗旨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为偏远农村牧区学生提供优质基础教育,积极配合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向区内外高等院校输送合格的大学生。

二.招生班额及范围

面向自治区12个盟市和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招收高一年级新生共5个班,113人(不含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安排给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市区正居户籍学生招生计划)。

三.招生办法

为了进一步保证生源质量,为考生创造公平竞争的平台,我校2014年招生工作延续2013年的做法。具体情况如下:

1.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等10盟市实行自主招生;

2.兴安盟、通辽市和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本盟市、旗县中考),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协调依照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四.报考条件、报名办法和报名时间

1.报考条件:凡我区各盟市和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应届初中蒙语授课毕业生,年龄在16周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未患有慢性病、传染病和心理障碍)的学生,均可报考;

2.报名办法:参加自主招生盟市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有意报考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以上10盟市考生,登陆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在网上按要求填写对应的报名登记表即可。通辽市、兴安盟和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的考生,按本地区的做法,在本盟市、旗县指定地点报名;

3.报名时间:自主招生盟市考生,在2014年6月10日至7月8日间网上报名。通辽市、兴安盟和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的考生按当地教育管理部门的要求在本盟市、旗县指定地点和时间报名。

五.报考手续及录取办法

1.参加自主招生盟市考生登陆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在网上按要求填写对应的报名登记表,并在指定时间内到内蒙古师大附中,参加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的招生统一考试;

2.通辽市、兴安盟和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的考生在本盟市、旗县指定地点报考。报名时须填写报考志愿表,交验毕业证、健康检查表(须有公章及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3.参加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自主招生统考的10盟市考生,其统考总分在本盟市排队后,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兴安盟和通辽市考生的录取工作,我校将派专人到各盟市旗县,充分了解考生情况的基础上,在当地教育(教体)局民教科的协助下,择优录取品格优良,成绩优秀,身体健康(未患有慢性病、传染病和心理障碍)的考生。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的考生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偏远地区农牧民子弟。

4.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5%用于调剂招生,依据各盟市的生源情况,兼顾文化基础择优录取文体特长生。

5.已被师大附中录取的自主招生试点的10盟市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地盟市教育局民教科负责配齐后,通过考生交到师大附中教科处,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升学问题由当地教育(教体)局民教科负责解决。

6.新生入学后,进行必要的文化课考核、品行考查和体检。品行、健康、学习成绩明显不合格的考生要坚决退回考生所在盟市。

7月15日(周一)

7月16日(周二)

7月17日(周三)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9:00 ~

11:00

3:00 ~

5:00

9:00 ~

11:00

3:00 ~

4:40

9:00 ~

10:40

3:00 ~

4:40

考试

科目

语文

数学

汉语文

物理

化学

外语

7.招生各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杜绝“走后门”和弄虚作假,确实保证新生质量。

六.学生待遇

1.凡被录取的考生,依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免收学费和课本费以外还享受政府助学金待遇。

2.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等级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和奖学金。

七.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语文(满分为120分)、汉语文(满分为12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数学(满分为120分)、物理(满分为100分)、化学(满分为100分),总分为660分。

2.考试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17日3天。具体安排如下: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址:http://www.nmimnu.com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