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们:
在这个假期里,我们得以暂时放下繁重的教学任务,或与家人共度温馨时光,或进行自我充电与反思。然而,近年来,有偿补课现象在某些角落悄然滋生,不仅扰乱了教育生态,更违背了教育的初衷与教师的职业操守。在此,特诚挚向全体教师发出寄语,呼吁大家共同拒绝有偿补课,守护教育的纯洁与尊严。
1.坚守师德,弘扬正气
作为知识的传播者和灵魂的工程师,我们肩负着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重任。师德,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是赢得学生尊重和社会赞誉的基石。有偿补课,无疑是对这一神圣职责的亵渎,它模糊了教育的界限,损害了教师的形象,更伤害了学生的权益。我们应当坚决抵制,用实际行动彰显师德之美,弘扬教育领域的清风正气。
2.关注成长,公平施教
教育的本质在于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而非通过额外付费获得竞争优势。有偿补课加剧了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让那些无法参与补课的学生处于不利地位,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原则。我们应当致力于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在课堂上获得充分的学习机会和成长空间,让教育回归本真,让每个孩子都能在公平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3.自我提升,引领风尚
假期是自我提升和休整的好时机。我们应利用这段时间,深入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探索创新教学方法,参与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丰富自己的知识和阅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高的专业素养迎接新学期的挑战。通过自身的不断成长,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引领健康向上的教育风尚。
亲爱的老师们,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维护教育的纯洁与高尚,拒绝有偿补课,让教育成为真正促进社会进步、实现个人价值的灯塔。在这个假期,让我们以行动诠释“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和一生幸福奠基”的办学理念,共同期待一个更加光明、公正的教育未来。
祝假期愉快,身心健康!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4年7月20日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