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评选办法”,经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海口专项工作会议专家小组审定,报教指委全体委员徐州年会审议通过,并经公示,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1月29日《关于公布“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评选结果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9〕04号)公布,我校荣获“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荣誉称号。(文/周俊国)
附 教指委发2019-04附件(示范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