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秋季学期--2014年春季学期,我校按年度进行了5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并按学期进行了10次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助学金的评定及发放工作。
首先,学生个人向班主任老师提出申请,递交申请书及民政部门开出的贫困证明。之后,班主任老师在充分了解学生各方面情况,特别是家庭经济情况的基础上,在班级内部进行筛选,初步确定资助范围。然后,分管助学金工作的学校领导、各年级主任、班主任、负责助学金工作的老师共同在助学金评定会议上讨论。会上,班主任老师一一汇报班内初步确定的受资助学生的情况。所有参加会议的领导和班主任共同听取汇报,充分讨论,并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全校的资助范围。之后,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负责助学金工作的老师收齐受助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办理银行卡。学校财务工作人员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卡中。最后,按照教育厅助学管理中心的要求将我校的助学工作进行统计,并上报数据。
四年来,我校的助学金工作没有受到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