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录取名单公示(各盟市正式录取名单会陆续追加公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各盟市拟录取名单会陆续追加公示)
一、宗旨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深化改革与新课程理念,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向区内外重点高等院校输送全面发展的合格学生。
二、招生班额及范围
高中一年级招收3个教学班,面向全区12个盟市和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招生。
三、招生办法
1. 面向全区12个盟市和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招收蒙古语授课高一年级新生,实行考生自愿、提前批次报名、盟市和师大附中共同择优选拔、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录取的办法。
2. 师大附中分配各盟市、地区的招生名额分别为:呼和浩特市3人、包头市3人、呼伦贝尔市10人、兴安盟15人、通辽市22人、赤峰市20人、锡林郭勒盟22人、乌兰察布市3人、鄂尔多斯市18人、巴彦淖尔市9人、乌海市1人、阿拉善盟8人,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人。共计135人。
四、报考条件、报名办法和报名时间
1. 报考条件:凡具有我区12个盟市和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相应地区学籍的初中蒙古语授课的应届毕业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没有重病、慢性病、传染病和心理障碍)的学生,均可报名。
2. 报名办法:师大附中只招收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考生自行登录师大附中网站报名,或登录当地中考招生报名网站报名(如当地未安排网上报名,只需在师大附中网站报名)。内蒙古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规定:任何地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师大附中,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录未被师大附中录取的考生,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3.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至当地中考成绩公布。
五、招生程序及录取办法
1.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民教科应会同当地考试招生机构共同审核报考师大附中学生档案,认真填写《2016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蒙古语授课高一年级新生录取审核表》(附件),依据考生志愿、中考相应科目成绩和分配名额,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于2016年7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审核。
2. 盟市和师大附中选拔、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录取新生时,主要以考生参加当地中考考试科目中的语文、汉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六门课程的累计总分(不含其它中考科目的成绩和体育加试分)为依据,不考虑其他加分因素。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农村牧区考生。
3. 经招生主管部门对各盟市、地区上报的新生录取审核表审核同意,在相关网站公示后,由师大附中负责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相关部门负责为新生办理学籍续接手续。
4. 师大附中对录取新生在入学一个月内组织进行体检和必要的文化测试、品行考查。凡不符合学生管理规定的将其退回所在地盟市教育(教体)局。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学生待遇
1. 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两免”政策。
2. 所有寄宿生均享受每学年贰仟元(2000.00)生活补贴。
3. 三分之一左右学生还可享受每学年贰仟元至肆仟元(2000.00——4000.00)国家助学金。
4. 家境贫寒,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除享受以上三项待遇外还享受每学年贰仟元(2000.00)特困生补贴。
七、其他
1. 师大附中负责在相关盟市和学校网站及有关媒体发布《招生简章》。
2. 师大附中招生工作将全程接受社会、学校、家长、学生监督。
3. 师大附中校址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10号。
咨询电话:
电话:0471—6293714、0471—6293720;
特老师:13754010793;额老师:15247132718;乌老师:13848102229
网址:http://www.nmimnu.com
邮编:010020
附件1:2016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蒙古语授课高一年级新生录取审核表
附件2:关于做好2016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蒙古语授课高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3:报名入口
附件4:特别声明